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食堂食材采购管理,确保此次采购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 购 方: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万元
项目内容:食堂日常所需的食材供应,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肉类、禽蛋、蔬菜、水产、水果、牛奶等。
服 务 期:1年。前两个月为试用期,期满由甲方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
二、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产品报价单(副食品需分类并提供农副市场价格对比,米面粮油类需明确品牌、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四)公司相关材料(门面照片、租赁合同等)
(五)食材配送人员健康证
三、其他要求
(一)乙方按要求将食材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乙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食材(缺斤短两、不新鲜等)乙方应按要求尽快补送,类似情况达2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食材需保障质量、种类丰富、应低于商场及农副市场价格,若出现质价不符、不能垫资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服务期内甲方对乙方实行评价考核,包括:送货时效性、种类丰富度、质量检查等日常评价,不能遵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因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调整协议。
四、比选方式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评比,由主管院领导、部分部门负责人、机关纪委、食堂管理人员为成员的联合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材料进行评分,低价择优选取供货商。
五、报名方式
时 间:2026年4月30日前
地 址:广阳道18号检务保障部/17692662300@163.com
联系方式:0316-2239543/17692662300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