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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时间:2022-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位于素有“京津走廊明珠”之称的河北省廊坊市,始建于1951年3月,名为河北省人民检察署天津专区分署。1954年10月更名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天津分院,1958年底随天津专区撤销而撤销。1962年随天津专区恢复而恢复。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被“砸烂”再度被撤销。1969年3月,天津地区机关驻地由天津迁至廊坊,1973年12月天津地区改称为廊坊地区。1978年10月,廊坊地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名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廊坊分院。1989年4月,更名为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2002年5月,迁到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8号办公。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23个: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处、政治部宣传处、政治部基层建设指导处、检务督察部、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民事检察部)、第六检察部(行政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察信息技术部 、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驻市看守所检察室、机关党委、监察处、离退休干部处。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现下辖县(市、区)检察院11个: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固安县人民检察院、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中央政法编制542人,现有494人,其中入额检察官人211人。市检察院中央政法编制131人,其中入额检察官44人。

  

  自建院至今,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艰辛创业、薪火相传、发展壮大的艰难历程。曾查办了共和国反腐第一案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原副主席祝作利等一批贪腐案件。在办理案件同时,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己任,2017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建设了涵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官德家风展示馆、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服务非公企业法治宣教中心、吕端文化中心”五大板块内容,布展面积4万平米的廊坊法治宣教中心,受到社会各级的一致好评。

  2017年以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凝聚提炼了“厚德尚法、秉正担当、敢为人先、止于至善”的廊坊检察精神,并规划了五年目标:对标全国先进检察院,奋发有为,誓争一流,努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同、跨越发展,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市级检察院。为实现这一目标,确定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2017年至2018年全面提质、提速、提效,各项工作都要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主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工作进入全省一流行列;第二步,2019年至2020年,整体工作进入全省一流行列,推出一批在全省、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检察工作、检察专业人才和基层检察院;第三步,2021年,实现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目标。

  进入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不断深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出了“一条主线”,强化“四个意识”,践行“四项使命”,营造“四个环境”,抓好“七项重点”,推进“三个发展”工作思路,努力推动“十四项重点工作”工作总体思路,为廊坊检察事业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新的机遇、新的挑战面前,廊坊检察人讲政治、顾大局,与时俱进、锐意进取、担当敢为,努力为创新驱动经济强市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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