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 内设机构 | 部门 负责人 | 人员 | 部门职责 |
1 | 办公室 | 孙建军 | 司晓东、于继仁、崔西海、张原荣、王心周、杜晓童 | 负责文件起草、秘书事务、机要通信、会议组织、工作协调、催办督办、检察统计、档案管理、编发检察信息等内部刊物、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关日常值班;负责外事接待工作。 电话:0316—2233775 |
2 | 政治部干部处 | 管延学 | 于军伟、陶婧、杜颖、董子阳、李倩 | 协调市委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党委对县(市、区)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指导、承办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警招录审核、检察官等级评定、司法警察的任免、录用和警衔管理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任免、职称、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和县(市、区)院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工作。 电话:0316—2234198 |
3 | 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 刘巧敏 | 何华保、侯景隆、张剑、王宗军、李枫 |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理论学习的指导;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市院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培训和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 规划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 电话:0316—2232695 |
4 | 政治部基层建设指导处 | 孔德峰 | 曾峥、向祖斌、孙金波 | 协同县(市、区)党委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开展具有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及对口援助等工作。负责全市检察工作考核。 电话:0316—2232690 |
5 | 法警支队 | 王富勇 | 张海宏、赵明文、李健民、胡东 |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管理警用装备;组织协调重大警务活动。 电话:0316—2235452 |
6 | 第一检察部 | 张学胜 | 曹军婧、郭成山、孙伯友、刘印奇、王福海、荣宗明、赵宁、吴睿峥 |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处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电话:0316—2234798 |
7 | 第二检察部 | 周宣 | 常秋莹、何乃武、靳卫红、左树森、高永智、翟德然、陈俞、张迪、刘茗 |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电话:0316—2239982 |
8 | 第三检察部 | 冷晓梅 | 王晓霞、肖春路、石建龙、石建龙、刘苗苗、付昆 |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和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电话:0316—2233852 |
9 | 第四检察部 | 张玉旨 | 牛希乐、马东海 郝树斌、王倩 |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电话:0316—2236271 |
10 | 第五检察部 | 张 婧 | 李涵、付桂娇、郝宇轩 |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处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电话:0316—2236530 |
11 | 第六检察部 | 王红蕊 | 卢江舟、赵宏宇、史玉婷 |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电话:0316——2137107 |
12 | 第七检察部 | 张连洁 | 陶颖奇 |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放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电话:0316—2260677 |
13 | 第八检察部 | 卢存各 | 宋元美、高阳 |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电话:0316—2273992 |
14 | 第九检察部 | 黄 珊 | 马健、甄小利、刘金良、陆阜东、王志祥、裴浩君 李泽军 | 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信访。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含网、电等)事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信访工作。 电话:0316—2042000 |
15 | 法律政策研究室 | 刘胜华 | 王西云、蔡建玺、周扬帆 | 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疑难问题提出立法、司法解释建议和咨询性意见。承办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论证工作。指导并组织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电话:0316—7018421 |
16 | 案件管理部 | 王 哲 | 袁静、李向阳、杨宏伟、闫月忠 | 负责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电话:0316—2239476 |
17 | 检务督察部 | 王广彤 | 李宝光、李海峰 |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机关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承担本院党组巡察领导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电话:0316—2236541 |
18 | 检察信息技术部 | 刘 轩 | 伏杰 | 指导、承办全市检察技术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技术协助和勘验检查工作。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管理全市检察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指导规划全市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
19 | 检务保障部 | 于凯铭 | 李晋、冯卫兵、陈晓尧、常义强、杨猛、刘永福、蔡洪波、董海洋、王刚(大)、王刚(小)、部岳霖、吴海艳、郑海宁 | 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协助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经费、资产等。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 电话:0316—2239543 |
20 | 驻市看守所检察室 | 勾 琳 | 对看守所、劳教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看守所、劳教所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 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行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承办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316—2160556 | |
21 | 机关党委 | 齐树建 | 王光明、杨华军 |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电话:0316—2046201 |
22 | 离退休干部处 | 赵瑞华 | 孙小杰 |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电话:0316—2273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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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表中红色标注的为检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