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监管,保障暑期青少年游泳安全,大厂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针对县域内游泳场所的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切实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干警走访调查中,发现县域内部分游泳场所存在水质监测、消毒记录不规范,个别消防设施设置不合规,设备间配电设施未张贴警示标识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威胁居民游泳时的安全健康,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大厂县检察院迅速行动,与相关监管部门就游泳场所管理问题展开磋商。双方围绕规范监管方式、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等关键议题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
下一步,大厂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密切关注县域内游泳行业可能存在的其他公益问题,切实守护居民游泳安全与健康,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力助推县域内游泳场所依法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