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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检察:强制报告制度宣讲,以法治之光照亮隐秘的角落

时间:2023-03-22  作者:第八检察部信息员  新闻来源:廊坊市  【字号: | |

有些低声的哭泣被隔音的墙壁阻拦,有些无声的求助在迟疑中徘徊,有些潜在的危险因漠视演变为现实,有些隐秘的角落正成为犯罪的摇篮。近年来,旅馆、宾馆、酒店因具有私密性和隐蔽性,日渐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场所,为有效预防犯罪,强化未成年人保护,2023年3月下旬,大城县检察院联合大城县公安局开展宾馆酒店行业强制报告制度宣讲,督促宾馆酒店行业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压实强制报告责任。

以《聚光》等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片为引,检察干警为宾馆酒店从业人员详细讲述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和制度内涵,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规定检察干警介绍了强制报告的报告主体及报告内容,最后结合司法案例宣讲了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与否对应的奖惩措施和保障机制,通过全方位、多感官的学习,让宾馆酒店从业者对强制报告制度有了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县域内五十余家宾馆酒店负责人参加此次宣讲,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为每位参会者准备了强制报告制度海报,参会经营者表示强制报告制度关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完整美满,回去后会立即向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并严格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大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已制定巡讲计划,并将酒店宾馆行业作为强制报告制度宣讲第一站,促使住宿经营者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接下来,该院会继续有序开展医疗系统、教育系统、乡镇村街等领域强制报告制度宣讲,以司法保护辅助其他五大保护,以法治之光照亮可能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促进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合力,护佑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普法卡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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