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住宿经营者规定了非常严格的安全保护义务,明确提出“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在该院已经走访的旅馆中,90%以上的旅馆经营者都对此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加以落实,而这,源于开发区检察院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3月,该院经过梳理发现,近三年来,辖区内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50%以上发生在旅店、宾馆等“隐秘的角落”,部分旅馆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证件、未如实登记信息,有的甚至对未成年人入住需要登记并核查身份等新规定并不了解,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此,今年7月,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旅馆经营者加强管理、加大宣传。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展开旅馆违法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吹响了面向旅馆业的“护未集结号”。
行动中,该院未检干警一方面依托公安机关与旅馆经营者的微信群进行“新法”知识的宣传普及,另一方面,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持续跟踪回访,联合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旅馆业的日常巡查力度。
如今,进入开发区的大小旅馆都能发现,墙上张贴着《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制度》,旅馆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全部签订了接纳未成年人入住责任状和承诺书。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再未受理过旅店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建议的刚性监督作用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体现,而检察官对该项工作的监督还在“没完没了”地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