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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监督“易申请”上线啦!

时间:2025-02-17  作者:  新闻来源:市院第五检察部  【字号: | |

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进一步畅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渠道,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在“河北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易申请”,以便更加及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易申请”如何使用?一图读懂↓↓↓










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知多少?


一、什么是民事执行监督?

民事执行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等法律文书的活动实行的法律监督。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维护老百姓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二、民事执行监督包括哪些内容?

1、人民法院执行审查存在违法、错误的情形。如:应受理不受理、应恢复不恢复、应追加不追加、执行异议错误等执行审查事项。

2、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存在违法、错误的情形。如:不当终结本次执行、不当终结执行、财产调查、控制、处置不当等执行实施事项。

3、人民法院执行活动中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性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情形。如:未及时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应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未采取、应纳入失信限消未纳入、拖延发放执行款物、挑选案件区别对待等情形。

4、人民法院执行活动中存在的其他执行不公、执行不廉等情形。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的活动或者具体执行实施行为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四、申请民事执行监督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书;

2、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个人页复印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相关主体资格证明;

3、相关法律文书,主要为法院历次裁判文书复印件;

4、其余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附上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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