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模范检察院和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与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工作程序,经过广泛征集、民主推荐,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经全省检察机关“双先”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拟确定表彰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河北省模范检察院”拟表彰名单: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
二、“河北省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拟表彰名单:
刘胜华 廊坊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黄 珊 廊坊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
张 婧 廊坊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马 腾 广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杨玉彪 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