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县两级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规定,现将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以在“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栏是否标注“是”为准,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对因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8号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的相应验证报告、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廊坊市、县两级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