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作风扎实、充满活力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冀高法发〔2018〕9号)、《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冀检联字〔2019〕11号)、《廊坊市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廊中法〔2018〕1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廊坊检察机关工作实际需要,现对廊坊市县两级检察院空缺的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职数分配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职数分配及职位条件
详见附件《2023年廊坊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条件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取原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6月21日至200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在廊坊市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用户登录)→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等待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在线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2)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219.152.63.192:43313/exam-system-examinee/lfjc)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并填写一个职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应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以上)、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网址:www.chsi.com.cn),以备网上资格初审。如缺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结果或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网上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时刻关注报名状态,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提前报名避免最后时刻网络拥挤。
(4)网上缴费
(5)报名咨询(报名期间)
报考人员若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使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咨询:
1.优先使用报名页面右下角“在线咨询”进行咨询。
2.可致电023-67723265进行咨询。
本咨询仅提供报名网站技术问题的咨询,其他事宜客服有权拒绝回答。客服工作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09:00-18:00。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3年7月5日至7月7日(暂定)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并且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各种信息,及时查阅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等相关通知。具体日程安排请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五、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二者同场进行上机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8日。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考生凭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
技能测试使用电脑作答,严禁考生使用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技能测试考试总时间为20分钟,考试形式为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测试时先进行听打录入测试后进行看打录入测试。两种测试时间各为10分钟。
技能测试考试使用书记员速录技能考核测评系统进行在线考试。在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且正确率达到90%(含本数)以上标准,方为测试合格并产生成绩。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书记员速录技能考核测评系统判卷规则为:听打录入测试时系统按照考生录入总字数(不含标点)自动与录音试题原文进行核对,标注出考生录入错误字数(含漏打字数)后,以录音试题原文总字数减去考生录入错误的总字数(含漏打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的总字数,然后除以考生录入的总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率,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且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的为测试合格并产生成绩;看打录入测试时系统按照考生录入总字数(含标点)自动与试题原文进行核对,标注出考生录入错误字数(含漏打字数)后,以试题原文总字数减去考生录入错误的总字数(含漏打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的总字数,然后除以考生录入的总字数,计算出考生录入正确率,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且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的为测试合格并产生成绩。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使用电脑作答,主要考察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等方面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成绩,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按照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数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如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于2023年7月10日登录报名网站、廊坊市人才网网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面试人员名单。
六、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的相应验证报告、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15日。面试地点、场次及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的信息为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面试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表达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面试考官组成:组建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
面试相关要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能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务组统一在面试考点外公布面试成绩。
2023年7月15日至21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廊坊市人才网网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个人总成绩及进入政审人员名单。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技能测试得分×20%+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40%。
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体检
1、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做好体检的相应准备。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或者政审不合格而产生的人员缺额,按所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在廊坊市人才网网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各相关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由省检察院统一印制),按照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3年廊坊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
联系电话:0316-2234198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