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确保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有效衔接,3月9日上午,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了《河北省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全市检察机关侦监、公诉、案管部门全体干警及分管院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