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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检察以扎实办案惩治保健品销售违法行为

时间:2024-08-05  作者:尚宇航  新闻来源:永清县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持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走实走深,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增强食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近期针对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并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销售伪劣保健产品的方式与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利用跟团旅游部分老年人辨识力弱、盲目从众等特点,夸大、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伪劣保健产品,严重侵害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2023年2月至11月,为谋取非法利益,刘某指使苗某福成立永清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组织夏某在其租赁的永清县韩村镇某庄园、廊霸线旁某超市对面游客接待中心场馆内销售不含阿胶的阿胶糕、阿胶枇杷雪梨膏两类阿胶伪劣产品。销售过程中,刘某等三人夸大、虚假宣传阿胶产品功效,以伪劣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向不特定消费者进行销售,导致众多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经上海复达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鉴定,销售的阿胶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成分中未检出阿胶。

获悉本案后,永清县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提前介入、共同研判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同步进行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完整固定刘某等三人违法销售数额和夸大、虚假宣传的证据链条。专案组经咨询相关医疗专家认定,刘某等三人所售产品未检出阿胶,夸大、虚假宣传,未向老年人消费者真实介绍产品成分和功能,诱导欺骗消费者,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对老年人消费者群体产生损害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此,永清县院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刘某等三人按照伪劣产品价款的三倍支付赔偿金人民币236085元。经过开庭前的释法说理,刘某等三人认识自身错误,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全额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永清县院拟撤回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并于7月22日举行公开听证会。经听证员讨论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鉴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已经实现,诉讼请求全部满足,7月24日,永清县院撤回起诉。

与此同时,永清县院邀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就保护跟团老年人旅游消费进行专题研讨,构建了“打击刑事犯罪+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为今后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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