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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行动守护妇女合法权益

时间:2024-03-08  作者:陈 莹  新闻来源:市院第七检察部  【字号: | |

2024年3月8日是第114个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和妇联、人力组织的职能优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廊坊市妇女联合会、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依法检查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畅通诉求渠道、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实施联合约谈、加强办案协作、开展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处置七项工作内容,建立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协调联动机制,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提供了制度支撑。

在下一步工作中,三部门将以此次方案会签为契机,加强协作沟通,不断推动方案实体化运行,切实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创新了在单行法中配套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那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第七十七条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一)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

(二)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三)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四)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五)其他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



如果您发现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线索,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投诉举报:

1.妇联组织: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

2.人社部门: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3.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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