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4月21日,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应急管理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金路详细介绍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并结合办理的具体案例讲解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明确的检察建议。强调将监管“关口前移”,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县域内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细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齐金通介绍了应急管理局的监管职责、监管方式、队伍建设等情况,以及该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状,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移送生产领域发现的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会后,与会人员共同走访了大厂金隅天坛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并走进厂区实地查看日常安全监控工作。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建设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注重日常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大厂县检察院将围绕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建设平安大厂、幸福大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