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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检察院跟踪落实《督促监护令》 让爱和监管不再缺位

时间:2021-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依法向四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问题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并邀请辩护人到场见证、配合督促。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长期疏于管教,监护缺位,亲子关系疏远,对孩子教育引导较少,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为依法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该院在认真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并当面送达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送达仪式后,检察官与监护人进行沟通交流,告知他们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给予正确的引导,实现预防犯罪、教育矫正的效果。同时该院拟定了回访计划,不定期对监护令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收到监护令后,监护人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并承诺一定会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与孩子多沟通、勤交流,对孩子倾注更多的精力,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切实履行好监护义务。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和学校、社区的联系,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的分级预防工作,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普法课堂:

  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亲职教育是指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针对因监护失职或失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侵害的人,要求其参加监护义务履行、监护教养技巧和未成年人心理等一系列亲职教育课程,从而改善和提高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能力,督促与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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