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兴是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帮扶对象,旺村镇张次花村人,弱劳动能力者,以捡废品为生,生活十分贫困。自2017年被确定为帮扶对象后,院党组多次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确定扶贫小组人员,制定扶贫工作计划,研究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用心对待助他脱贫的每一件事。
打牢基础,提高生活水平助力精准脱贫
近年来,为增加张振兴收入,帮扶小组积极与村、镇领导协调沟通,为其落实了公共服务岗位,家庭月收入增加300元;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入股与廊坊正张食用油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分红协议,家庭收入增加800元,实现了“两不愁”。为保障张振兴家的住房安全,对其危房进行改造,并通过检验部门验收;帮助其参加了城乡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三保障”。直至2019年张振兴家实现了脱贫。
转变思想,提升生活品质深化脱贫成效
在近期的走访慰问中,院党组和帮扶责任人发现,张振兴虽然生活上有了保障,但对生活环境仍然没有合理规划,院落十分杂乱,捡来的废品随意堆积,直接造成雨季排水不畅,院内积水,不仅不美观,更对日常出行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针对此项问题,大城县检察院积极联系社会爱心人士,寻求社会帮助。9月3日,热心公益的刘峰先生亲自走访,表示十分同情张振兴的家庭情况,慷慨解囊,出资购买砖瓦和材料,并雇佣工人着手对院子进行硬化,搭建专门收纳废品的棚子。同时帮扶责任人对张振兴进行认真开导,如废品即收即卖、合理划分院落区域、经常性的清扫院落、注意个人卫生等,为自身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并引导其从思想上不断提升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定改善生活的信心和决心,在物质条件有保障的前提下丰富思想和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坚守初心助脱贫,做扶贫路上的“知心人”。大城县检察院始终将被帮扶人放在心上,用真心聆听、用耐心服务、用细心帮扶。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将不断强化精准扶贫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上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