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开展京杭大运河保护的部署安排,更好的对京杭大运河廊坊河段实施精准保护,8月5日,廊坊市检察院联合廊坊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水利局、市生态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香河县开展了“京杭大运河廊坊段(北运河)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行动”。
听取专项汇报,找准发力点。专项工作组详细地听取了香河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京杭大运河廊坊河段的基本情况及各项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结合前期发现的问题就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临河傍村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文物保护及法律监督等方面内容向香河县政府及各相关责任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实地巡查河道,梳理问题清单。专项行动工作组实地巡查了北运河的水质及各项污染防治情况,对照前期遥感卫星、第三方巡查机构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对未及时整改的问题拟按照行政公益诉讼程序进行办理;就巡查过程中新发现的河道垃圾、行洪障碍物及个别河长信息公示牌损坏等问题进行现场交办,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立行整改;同时对金门闸、宝庆寺等运河文物的维护情况也进行了现场督导,指出了在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成立部门联盟,形成长效机制。市院第七检察部、市河长制办公室及各相关责任部门间成立了部门联盟,交流专业知识,共享涉河问题信息,密切配合,持续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联合行动,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涉河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共同守护好河湖生态环境。
专项行动组就持续开展大运河保护专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找准发力点,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市、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联络作用,当好此次行动的指挥者、协调者;三是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涉河湖刑事犯罪,积极办理破坏河湖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把北运河打造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