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解决“诉讼程序空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近日,文安县检察院和县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此举旨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确定了检、法两院职责分工,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规定双方在履行职责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融入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方式方法,采取公开听证、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做好释法说理。对履职中发现的潜在的行政争议线索随时做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动合作持续有效开展。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文安县检察院联手县法院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与尝试。下一步,文安县检察院将深入抓好抓细《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努力推动合作出成果,切实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