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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评“青年文明号”

时间:2020-04-29  作者:高阳 孟祥坤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文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荣获廊坊市2018-2019年度“青年文明号”称号。4月27日,共青团文安县委受团市委委托,在文安县院举行“青年文明号”授牌仪式,潘建忠检察长从团县委王奕森书记手中接过廊坊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牌匾。

  一直以来,文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2012年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到2016年成立“阳光未检”工作室,再到2020年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文安未检始终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打造“阳光未检”青少年维权品牌,不断创新维权机制,构建维权网络,以爱心为花季护航,充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一、落实双向保护,司法与挽救并重

  形成细心办案、耐心解困、爱心帮扶、真心挽救的 “四心”工作机制,既保障罪错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近年来,文安县检察院共对25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为2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为39名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共帮助34名未成年被害人接受专业心理疏导;承办的苏某某故意杀人案、邢某某虐待被看护人案分别获评河北省第一届、第四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二、多元化法制教育,犯罪预防常态化

  文安县检察院组织12名青年干警成立法治阳光宣讲团,与县教体局会签文件,做到检校共建全覆盖、常态化,重点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开花结果。与团县委签署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就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和诉讼程序等目标任务达成一致。

  三、延展未检关爱,多维帮扶救助

  为涉罪未成年人建立信息档案,主动与被不批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学校、社区达成帮教协议,根据个体情况制定帮教、回访、考评方案,通过检察官勉励寄语、心理专业测评、回访考察、公益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帮教工作,积极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目前,共有25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阳光未检工作室”帮教,完成了矫正考察任务,顺利回归社会。

  文安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获全市“青年文明号”为新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创造一流的岗位业绩,彰显一流的形象风采,倾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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