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4月1日,开发区检察院通过互联网对余某、樊某某与郑某某娱乐服务合同纠纷民事监督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并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人员参加听证。这是廊坊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首次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首先由申请人陈述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其他当事人针对申请人的陈述作出论辩意见;随即检察机关出示了调查取得的证据,由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质证。主持人针对双方的陈述和论辩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后,围绕争议焦点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有序引导交流,当事人各抒己见,对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论辩;受邀参加听证的五名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人员也就本案原审法院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发表了意见。
2019年最高检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开发区院检察长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强调社会监督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并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在开发区院检察长的带领和市院第五检察部的指导下,运用科技手段,通过互联网组织召开的这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是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一次有益探索。既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助于推进司法公开、司法透明,加强民事检察的社会监督;同时,对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人员亦是一次鲜活的有意义的司法行为互动,有利于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和解,推动矛盾化解工作,实现民事争议在检察监督环节“案结事了人和”。
在随后召开的民事诉讼监督听证程序座谈会上,开发区院检察长和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民事监督中听证程序的意义作了全面阐述。与会人员对开发区院以听证形式公开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办理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检察监督引入听证机制,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有效表达诉求,且能全面充分听取各方多角度的意见,真正的将民事诉讼监督摆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