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第三检察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多措并举,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同步抓紧抓好,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正常开展,坚持“两手抓”“两不误”。
一是强化对下指导,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办案要求。第三检察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院《关于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正确领会、传达上级院文件精神,加强对下指导,将上级院文件精神及时转发基层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意见解释办理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护航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固安县院积极行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集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开展源头防控及市场秩序调查。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十四条意见》,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线上咨询服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检察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第三检察部妥善处理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的关系,坚守司法一线,齐心协力、科学作为,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推进办案工作有序运转,在检察环节不断档。在疫情期间,广阳区发生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巨大,集资参与人数众多,广阳区院组成检察官联合办案组,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仅仅用三天时间就认真查阅该案全部卷宗31本,核实了全案证据。文安县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受理一起县监委移诉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干警严格按照办案期限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诉讼进程,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前提下,仅用一天时间将犯罪嫌疑人从一百多公里之外的留置场所安全送看守所羁押,并同步送达各项法律文书,做到不超期办案,不拖延办案,推动疫情期间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