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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5)

时间:2025-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120日在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刘斐


各位代表:

受市检察院委托,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案件18151件,33件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一、忠诚履职尽责,努力为大局服务

着力维护安全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28人、起诉5821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涉爆、毒品犯罪27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0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514人。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51人,开展“亮剑2024”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立案610人。坚持当宽则宽,依法不批捕1516人、不起诉1411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率达90%以上,一审服判率达96.8%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3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1人,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参与“走访解促”工作,开展“百名检察官联护百家企业”主题实践活动,“一对一”走访问需,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将209家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合廊坊金融监管分局建立执法司法衔接机制,起诉金融领域犯罪74人,追赃挽损3107万元。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不懈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起诉38人。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0件。聚焦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治理污染水域面积53.6亩,清理河道16公里。开展环京津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专项监督,督促清理固体废物3.2万吨。服务保障全省旅游发展大会顺利召开,针对景点周边及沿途非法排污等违法情形,督促治理扬尘污染1.78万平方米,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0余亩。

推进跨区域协同发展。拓展京津冀协同发展方式,联合北京平谷区检察院举办“思政学堂”交流会,开展业务同堂培训5场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围绕司法办案、生态保护、数字检察等方面,开展业务交流13次。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与京津和省内部分检察机关,会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域协同发展共建协议,强化异地协作办案效能。北三县检察机关与北京通州、天津宝坻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助力北运河文化带和潮白河生态景观带建设。

二、办好检察实事,努力为人民司法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52人。加强重点未成年人包联,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对305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干预1237人次。推动建成专门学校2所、观护基地12个,对64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促进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65个,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进行指导294次。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未成年人刑事立案人数同比下降30.4%

倾情关爱特殊群体。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依法起诉恶意欠薪犯罪6人,追缴欠薪960万余元。深化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帮助9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340万余元,办理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229人,挽损25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温度,为239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5.5万元。市检察院在联合省检察院做好赵某某司法救助的同时,与其户籍所在地行政机关接续做好社会救助,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协同守护食药安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28人。深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聚焦饮食安全、网络售卖安全、医疗卫生安全三个重点方向,立案121件,努力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心。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整治全市13家医疗机构以“血液净化”为噱头的违规诊疗问题。

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收群众信访1106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办理刑事申诉、立案监督等疑难复杂案件76件,力争实现“首访即终访”。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对争议大、有影响的案件公开听证585件,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坚持情理法相融,促成133件案件的当事人在检察环节和解。安次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促成双方和解,使长达15年的积案执行到位。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为法治担当

做优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7件、撤案315件,纠正漏捕漏诉344人、侦查活动违法687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6件。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对5个县级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督促整改问题26件。开展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清理,监督纠正应收押未收押28人、应收监未收监38人。

做实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6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43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40件。针对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270件民事案件,在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积极释法说理,促当事人服判息诉。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出监督意见7件。大城县检察院通过监督一起虚假诉讼案,为债权人挽回损失1750万元。

做强行政检察穿透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87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19件,采纳率100%。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6件案件做到案结事了。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提出检察意见572件。常态化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54件,采纳率100%市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开展的“食品安全领域从业禁止监管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被最高检推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一体抓好公益诉讼“4+11”法定领域案件办理的同时,统筹推进其他领域办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3件,制发检察建议311份,提起诉讼24件。密切关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督促排查重点场所600多个,查验各类消防设施2万余件,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立案7件。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文安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写入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报告。

以数字检察提升监督质效。创新配置检察发展“数据要素”,依托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两个数智平台,发现案件线索2182条,成案790件。依托数字检察实验室,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1个,推广应用模型11个,成案44件。设立遥感重点实验室,构建京津冀大运河流域等监测地区的高分辨率地图,范围超过2000平方公里,研判制定了36项涵盖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规则,推动公益诉讼监督能级跃升。

四、坚持培根铸魂,努力为检察赋能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上级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大力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分级分类开展业务培训,举办新进人员培训班、业务竞赛、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讲述评选等活动,推动干警素能全面提升。6项课题、51项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立项发表。7个集体2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3名干警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标兵”、“能手”称号,31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文安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永清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模范基层检察院”。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案为鉴,通过举办读书班、观看警示录、专家授课等方式,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规范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从严从实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问必录”的自觉不断增强。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定期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评议等活动573人次,驻冀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全市检察工作2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检律座谈会15次,为律师提供互联网阅卷服务468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587件次,力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深知,上述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引领,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关心。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检察履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还需加大力度;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上还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提升空间;在检察为民的创新实践上,仍需持续深化;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仍有短板,复合型领军人才数量不多,检察人才建设还需加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履职尽责,围绕中心大局提升服务质效。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市委“三全一上”部署,加大对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充分运用法治之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着力维护高水平安全。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对标群众所需维护民生民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努力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法结、化心结。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检察综合履职促“六大保护”走深走实。综合运用精准打击、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措施,有效解决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在民事检察监督上,推动完善法检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以实时监督促全程监督。结合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深化落实人才强检战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更好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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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专门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专门学校是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专门教育的场所。我市专门学校由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推动建立,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对于有相应情形的未成年人,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依法决定将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专门学校实行闭环管理,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教育部门承担未成年人的学习教育工作,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法治教育工作。

观护基地:观护基地是专门为附条件不起诉后监督考察期间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教育和职业训练的场所,通常由检察机关、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建立,位于学校、企业或其他场所内,通过对未成年人的有效观护,纠正观护对象认知偏差和心理问题,全面帮助观护对象改过自新,学习相关技能,提升本领,顺利回归社会。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在持续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的同时,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3月至20252月,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围绕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化妆品安全、电商平台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其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

公益诉讼“4+11”法定领域:201771日《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明确列举的领域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增加了11个新领域,即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领域。

数智平台:2023年以来,河北省检察院先后研发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和民事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办案提供支撑。公益诉讼数智平台和民事行政检察数智平台是依托检察工作网建成的集中收集、存储、分析、处理海量数据而构建的信息化平台,通过整合检察机关内外部数据,集成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运用自动抓取、多维分析功能,提高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是检察机关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透过个案、分析类案,通过数据建模发现风险点与监督点,探索智慧监督方式,主动进行法律监督和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全新模式。

三个规定: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简称。落实“三个规定”,有助于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六大保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六大保护领域,旨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其中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相关案件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保障未成年人在司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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