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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6日在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胜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廊坊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后,全市检察机关迅速落实党委要求,抽调654名干警,第一时间深入社区参与防控,服务保障群众68816人。加大涉疫犯罪打击力度,与法院、公安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提前介入涉疫刑事犯罪20件,批捕18人,起诉25人。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35件。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为疫情防控提供民事检察保障的意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香河县院办理的某饺子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助力民营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做法被最高检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服务保障重点战略实施。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实施意见》,促进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北京通州、天津武清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通武廊三地生态检察共同体联动协作实施办法》,与天津静海、沧州、雄安新区等地检察机关联合签署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进一步提升区域一体化司法协作水平。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的意见》,在加快打造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积极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39人,起诉408人。推进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救助23人,发放救助金69.4万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43人,起诉104人。立案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87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286件,努力守护廊坊蓝天碧水净土。

  倾心支持民企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人,起诉64人。大城县院办理的某建材有限公司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安次区院办理的武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涉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典型案例。

  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廊坊建设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307人,起诉4598人。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70人,起诉214人。批捕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等易发多发犯罪970人,起诉1391人。安次区院办理的王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被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时采用。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1人,起诉240人,追捕6人,追诉4人。提前介入侦查黑恶团伙35个,提前介入率100%。黑恶案件诉判一致率95.4%,居全省首位。大城县院办理的安朔恶势力团伙案、安次区院办理的赵忠国涉黑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坚持“打财断血”,引导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黑恶犯罪涉案财产近2亿元。注重源头治理,开展“一案一建议”专项行动,制发检察建议99件。制定《关于建立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22项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聚焦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持续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与相关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积极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142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法治教育讲座58次,受教育师生、家长28万余人。广阳区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法治进校园”先进单位。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认真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③的承诺,对受理的901件案件均在7日内给予程序性回复,对867件案件均给予办理结果答复或办理进度答复。全力做好重要敏感时期进京访和赴省访排查维稳工作。召开案件听证会76件(次),其中检察长主持召开56件(次),一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433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④,适用率86.1%,提出量刑建议3212人,法院采纳率91.1%。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4.29%,为全省最低,有效地减少了社会戾气、增进了社会和谐。

  三、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30件。不捕462人,不诉458人。纠正漏捕36人,追诉漏犯77人,追诉漏罪132人。纠正刑事执行、监外执行监管活动违法127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57件。针对酒驾案件入刑点低、打击面偏大、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问题,牵头与法院、公安联合制定《关于办理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标准的指导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加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5件43人,提前介入19件20人,审查起诉17件20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5人。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贪污案、霸州市院办理的吴某挪用公款案,入选全国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583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248件,向中级法院提出抗诉5件,法院启动再审3件,再审改判3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5件,抗诉改判3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32件,法院全部采纳。对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5件,法院采纳54件。

  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25件,对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98件,全部被采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6件,提请省院抗诉4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20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40件。三河市院办理的刘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政府、法院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6件。市院加强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被最高检通报表彰。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责。一年来,我们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8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北运河公益保护专项行动,摸排线索53件,被《河北日报》报道。成功办理了三河、大厂固体废物非法填埋案,监督行政机关对占地26亩、深约10余米垃圾坑中的8.5万方固体废弃物进行了彻底清除和无害化处理。依法立案网络餐饮平台违法案件24件,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三河市院办理的网络餐饮平台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广阳区院利用快速检测技术保障食品安全的做法被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四、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⑤检察队伍

  注重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毫不放松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素能提升。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着力提高检察官业务能力。组织各类竞赛、讲座、培训146场次。2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1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在全省第十一届优秀公诉人大赛中,4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取得十余年来最好成绩。

  从严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作风转变。落实“三个规定”⑥,让“逢问必录”成为政治自觉。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数在全省市级院中位居前列。对七个基层院和市院九个内设机构开展政治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市院得分排全市政法部门第一,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抓牢固本强基。深化“智慧检务”的建设与应用。“六大平台”“九大系统”⑦全面建成,居全省第一位。开展远程提讯、远程出庭、远程案件讨论1597次,确保办案防疫“两不误”。文安县院、开发区院分别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4件提案建议均如期办结,并得到满意答复。用心用情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系,全年送阅《人大政协联络专刊》4000余份。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卷评查、检察宣告等活动475人次。在最高检组织的百家全国检察机关检务公开抽样调查中,廊坊市院全国排名第四、全省排名第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有11个集体5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院再度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市院领导班子连续三年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A等次领导班子。市院主办并管理运行的廊坊法治宣教中心,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两项国家级荣誉。我们深知,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廊坊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还不够精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还不够理想。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提升,在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⑧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还要落细落实。三是检察队伍素质从“过得去”到“过得硬”还需突破,人员紧缺、人才短缺问题尤为突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廊坊“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我们将以更实的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市委对廊坊发展的科学判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五个廊坊”的实践中来,找准检察工作与建设“五个廊坊”的结合点,全力服务保障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以更高的站位推进法治建设。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廊坊建设。突出保障人民安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

  ——我们将以更大的力度强化法律监督。以司法理念转变作为内生动力,自觉践行检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拓展监督途径、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我们将以更严的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与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联系的精准性、实效性,始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阶段确立新目标,新征程当有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激励全市检察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创新廊坊、数字廊坊、健康廊坊、平安廊坊、品质廊坊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检察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报告电子版 廊坊检察微信公众号 代表委员联络群

  

  附件

  相关用语说明

  ①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检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员会发送的检察建议。

  ②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书》,是最高检针对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19年3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承诺,要“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该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是否需要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其他有关单位处理的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向信访群众答复办理结果;有些案件比较复杂,3个月不能办结,要在3个月之内向信访群众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项制度经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在立法上予以确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⑤“四个铁一般”: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2019年5月16日,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党组会上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职责使命。

  ⑥“三个规定”: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简称。落实“三个规定”,有助于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有助于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⑦“六大平台”“九大系统”:“六大平台”,是指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平台。“九大系统”,分别是远程办案系统、远程接访系统、两法衔接系统、移动网络办公系统、远程刑事执行检察系统、远程教育培训系统、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智慧安全管理系统、远程网络运维系统。近年来,廊坊检察机关依托“六大平台”“九大系统”实现了科技强检工作向“智慧检务”的跃升,为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提供了先进科技保障。

  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⑨扫黑除恶“六建”工作:2020年9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议指出,要深入谋划“六建”工作,顺应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民心。“六建”,即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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