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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时间:2020-04-28  作者:王胜喜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月19日在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胜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是重构法律监督新格局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融入党委工作大局,服务廊坊高质量发展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68人,起诉61人。开发区院针对贷款人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情形,依法支持银行起诉14件。在精准扶贫中担当作为,高标准完成市委交办的25个贫困户帮扶任务。将司法救助纳入脱贫攻坚,切实解决“因案致贫”群众的实际困难。加强与环保、水务、国土、法院、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共护碧水蓝天净土,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4人,起诉99人。环保公益诉讼立案285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277件。与天津武清检察机关联合推动治理八干渠(天津界称龙北新河)污染的做法被最高检肯定表扬①。

  服务做好“三篇大文章”。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三河、大厂、香河县(市)院积极配合“北三县”生态控制线贴边区违法建设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服务大兴国际机场项目建设,先后9次深入被征迁村街开展法律宣传服务,依法妥善办理刑事案件10件。持续推进“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检察行动”,公益诉讼立案189件,督促环保部门对63家违法企业行政处罚400余万元。

  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15条具体措施。依法严惩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46人,起诉53人。安次区院办理的孟某某等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②,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家案件,能不捕的坚决不捕,能不诉的坚决不诉。霸州市院对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广阳区院、固安县院分别对一起虚开发票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市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完成《服务非公企业法律知识手册》系列丛书编印工作,免费赠阅,受到企业欢迎。

  二、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廊坊”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995件3725人,起诉4257件5710人。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起诉“法轮功”“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6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易发多发犯罪,起诉1469人。加大对“黄赌毒”犯罪打击力度,起诉毒品犯罪77人,特大贩毒案被告人张某某等4人被依法严惩。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目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68件117人,起诉75件299人。市县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23件70人。强化诉讼监督,在审查批捕、起诉环节改变涉黑恶案件定性21件。加强协调联动,提前介入公安侦查59件,提出建议300余条。通过引导侦查,公安机关追缴、没收涉黑恶财产近2亿元。社会高度关注的杨玉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功公诉,此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首批典型案例。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依法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市检察机关54名兼职法治副校长走进中小学校讲授“开学第一课”,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动“木兰有约”向基层延伸,普法宣讲59场次,直接受众9000余人。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坚决惩治恶意欠薪,起诉12件14人。

  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扎实开展清理信访积案专项活动,接待来信来访1787件,办结信访积案130件,化解率居全省第二位。认真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廊坊法治宣教中心年内接待各界参观12万余人,受到广泛赞誉,为廊坊赢得了荣誉。该中心被省委宣传部命名为“2019年度河北省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大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15件,纠正漏捕26人、漏罪144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19件。支持抗诉17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2人次。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3件30人,提前介入19件,起诉23件30人,提前介入率位居全省第一。在全市辖区9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③,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核查并清理纠正71人。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核查并监督执行1100余万元。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5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向法院提出、提请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改判5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29件,法院采纳1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43件,法院采纳38件。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着力完善多元化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办理行政监督案件84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1件,法院采纳29件。永清县院通过对14件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既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使国家耕地、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公益诉讼立案539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506件。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三河市院办理的天津某公司廊坊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入选“全省市场监管十大典型案例”。市检察院针对我市某单位怠于履行军粮管理职责的行为立案调查,启动诉前程序,督促其整改落实,为国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做法被最高检肯定。

  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对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④并行发展的法律监督新格局。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机制,实行一个案件由一个检察官全程办理,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人均办案数较改革前提升15%以上。积极推行量刑建议制度,与市中院会签《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促进量刑建议精准化。全面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⑤,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3.1%。

  推进配套机制创新。认真落实最高检“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部署要求,在全省率先推行“三位一体”检察建议工作新模式⑥,制发检察建议220件,回复采纳率97%,有效发挥了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积极借助“外脑”,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市检察院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30名省内外法律、金融、环保、土地、网络等领域知名专家为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为检察机关实现精准监督、公正司法提供了重要支撑。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突出检察特色,丰富教育载体,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筑牢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强化文化育检功能,市检察院倾心打造的“检察文化长廊”、《晨风》期刊受到广泛好评,市检察官文联荣获“3A”级社会组织。

  大力提升专业素能。优化人才结构,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市检察院提拔了一批年轻干警进入中层领导岗位,向社会招录了一批紧缺的检察专业人才。坚持素质兴检,与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知名院校开办检校合作培训班,成功举办了首届刑事检察业务论辩赛,共组织各类培训百余场,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明显提升。

  持续推进从严治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以“四个落实”为主要内容,对霸州、大厂两个基层院集中开展了系统内政治巡察。用好“四种形态”加强警示教育,不断锤炼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多场检察开放日。广泛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用心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在全国检察机关3000家微信公众号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检察微信二十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廊坊检察人的新担当新作为,涌现出了以文安县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文娟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31个集体5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产品”供给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相对较弱;三是队伍素质现状与检察改革后形势任务还不适应,检察官员额数量少、人员紧张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坚定不移实施全市检察机关“三步走”⑦发展战略,努力向全省一流的目标迈进。

  一是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把检察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思考和谋划。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圆满收官、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任务,围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三篇大文章”,积极探索提供更多优质的“检察产品”,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机关新作为。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打击非法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和“利剑斩污”等专项活动,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不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恪守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以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持续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激发干警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内生动力。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坚持“四个铁一般”标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梦想。人民是历史的阅卷人。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要求,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作为,以新司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谱写全市检察事业新篇章,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作出新的贡献!

  报告电子版 廊坊检察 代表委员联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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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相关用语说明

  ①廊坊市检察机关环保公益诉讼工作被最高检肯定表扬:近年来,由于廊坊城区面积迅速扩大,八干渠排水任务不断加大,但下游渠道断面狭小,每逢汛期暴雨常发生漫渠没闸、沥水横流的现象,给当地百姓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八干渠沿岸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不断增加,市政污水也出现溢流情况,沿途各村庄、街道私设排污口,并向河中偷倒垃圾,这些现象的出现使得八干渠及下游天津市武清区龙北新河的水资源受到严重污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针对水资源被污染的现象,天津市武清区和廊坊市两地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会同行政机关召开环保公益诉讼协调会,依法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广阳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决定立即对八干渠进行集中整治。治理期间,共排查封堵排污口36个,拆除违建400余平方米,对八干渠进行渠道清淤、底泥改良、中水引调等改造工程,同时新建两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吨。八干渠及下游的天津龙北新河水域生态环境和水质得到彻底改善,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2019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微博直播了津冀两地检察官对八干渠及其龙北新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的“回头看”活动。一天之内,微博话题总阅读量达3.2亿次,讨论量55.2万次。

  ②孟某某等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2017年10月11日,安次分局以被告人孟某某、潘某某、李某某三人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向安次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潘某某、李某某所在的印刷公司涉嫌单位犯罪。后依法追加起诉。2018年9月19日,安次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孟某某等三人及单位构成犯罪,依法判处刑罚。本案涉案商标标识数量特别巨大,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惠普公司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侦查机关移送的犯罪事实基础上,严把质量关口,经过全面细致审查,最终增加认定犯罪事实、追诉遗漏犯罪单位,展现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和力度。案件的成功办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改善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同时,安次区院注重以案释法,将该案拍摄成普法教育微电影《守护你的拥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③巡回检察: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7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设立检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上述场所进行巡回检察。”巡回检察是相对于派驻检察的另一种形式的监督方式,优势在于可提高监督敏感度,从而有效避免检察人员因熟生腐、因熟生懒等问题。2019年,市检察院首次探索对看守所开展试点巡回检察,从2019年8月5日开始,利用三周时间,分别对辖区9个看守所进行了试点巡回检察,共查阅档案日志材料600余本,与在押人员谈话100余人次,发现看守所存在不同程度违法违规事项问题43个,对此,检察机关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检察建议书4份,公安机关均已采纳并落实整改到位。

  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即:按照业务类型,分别设立第一至九检察部,业务内容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十大板块。

  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项制度经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在立法上予以确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⑥“三位一体”检察建议工作新模式:为落实最高检“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要求,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着力构建“三位一体”检察建议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内部规范。依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制定出台了《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调查办理和督促落实等章节内容进一步细化,增加了公开接收、启动人大监督程序、向监委移送违纪违法线索等内容,使检察建议在落实中更具规范性、可操作性。二是争取人大支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提出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从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水平、发挥检察建议实效、保障检察建议工作开展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检察建议有效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协调监委配合。与市监委联合会签了《关于在督促落实检察建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对协作配合的方式、线索移送的情形和方式、办理情况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有效整合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合力,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⑦“三步走”发展战略。即:第一步,2017—2018 年全面提质、提速、提效,各项工作都要争先进位;第二步,2019—2020年,整体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推出一批在全省、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检察工作、检察专业人才和基层检察院;第三步,2022年,实现全省一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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