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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时间:2019-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月23日在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胜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检察事业站在了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主动融入党委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32件57人,起诉35件100人。对公安部指定的“滨海大宗”刘五刚集团特大网络诈骗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已批捕117人。密切京津冀司法合作。“通武廊”三地检察机关就“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职能调整与完善”开展研讨交流。服务雄安新区生态建设,在安次、固安、永清、文安、霸州五县(市、区)部署开展了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坚持精准扶贫,高标准完成党委交办的25个贫困户的包联脱贫任务。

  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针对非公企业家及员工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需求,开展订制服务,编印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刑事法律和维权知识手册。助力科技创新,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64人。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持续开展“利剑斩污”等专项活动,起诉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80人。连续两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1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8人。市检察院就加强肉毒素使用环节监管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得到市食药监局采纳,从而推动建立起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信息管理系统。该做法被省院转发推广。

  二、深入推进平安廊坊建设,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692件3647人,同比上升9.9%、11.1%;起诉3640件5119人,同比上升12.2%、16.7%。依法办理了社会关注的杨税务大集王卫书等六人故意杀人、盗窃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对我市近年来最大的“李海龙等五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依法提起公诉。广阳区院办理的“黄金佳案”被最高检《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收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上级院决策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院、挂帐督办。与监察委、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加强协作配合文件,凝聚打击合力。共受理涉黑涉恶报捕案件135件352人,批捕131件338人,批捕率为96.02%;受理移送起诉115件405人,起诉110件387人,起诉率为95.65%,批捕率、起诉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杨玉忠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首批典型案例,目前已依法提起公诉。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在全省率先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化访促稳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已实现连续13年无涉检进京访。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办理的“薛某某强奸未成年继女案”被评为河北省第三届妇女儿童维权“十佳”案例。两级院45名正副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教育。广泛开展“木兰有约”和“反校园欺凌、反校园暴力”等主题宣讲活动,受众11.3万余人。大力提升“廊坊法治宣教中心”辐射力和影响力。该中心自2017年11月建成至今,已接待中央部委、省内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考察超过10万人。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不批捕669人、不起诉25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件、撤案13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24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06人。纠正漏诉罪行157件、遗漏同案犯149人。霸州市院在办案中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深挖余罪漏犯的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在全省率先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工作办法(试行)》,全年列席审判委员会21次。对法院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8件,法院发回重审6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3件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12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7件,向省院提请抗诉17件;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及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138件,执行监督的做法被最高检予以肯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被采纳303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大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力度,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建议被采纳99件次。加强捕后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 150人次。强化对监外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的崔进华暂予监外执行案被法院采纳,罪犯已收监执行。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39件。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纠正40人,2件案件被省院评为精品案例。

  四、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有关部门支持推进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市“两办”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冀办字〔2017〕45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河、文安、霸州、永清、安次、香河、大城七个县(市、区)“两办”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出台了《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情况的审议意见》。市委组织召开了有24家市直单位参加的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与监察委会签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各县(市、区)院也都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会签了相关文件,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上下一体的办案格局。

  突出重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先后部署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和“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发现线索466件,立案462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432件。文安县院对渗坑污染、固安县院对医疗废物处置、大城县院对沟渠垃圾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三河市院办理的网络订餐监督案件,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作为食药领域八件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通报。

  强化司法协作形成保护公益合力。探索建立京津冀公益诉讼保护一体化格局。三河、大厂、香河三院与天津宝坻区院建立沿潮白河区域公益保护合作机制,对联合保护受损公益进行了有益探索,就办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该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

  五、推进改革创新,大力提升检察工作效能

  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平稳顺利完成部门、职能、人员转隶,全市检察机关划转的183个编制、126人全部按时到位。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与市监察委会签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办法(试行)》。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15件次。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0件25人,起诉15件15人。依法出庭公诉了河北融投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李令成,中信银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乔维,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杜金卿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做好省委政法委、省院部署的督导检查工作,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市检察院被市委改革办考核为优秀等次。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3件次,适用速裁程序42件次,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试行)》,努力构建新型检警、检审、检律关系。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时完成了全市人员编制和财物清查摸底工作。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九大系统”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为全省一流水准。市检察院和1个基层院通过省档案局6A级认证,9个基层院通过5A级认证,档案管理全省领先,河北省档案学会在市检察院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司法警察管理系统、驻所检察室羁押人员监督管理平台被最高检认可,省院推广。

  六、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宪法精神,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坚持文化引领,在市检察院机关建成以七个主题为主要内容的“文化长廊”。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党建“五星级机关”。

  突出素质兴检。坚持多渠道培养、选拔高层次检察人才,组织各类业务培训56期2291人次,网络在线考试3批1846人次。坚持“案子怎么办,兵就怎么练”,围绕扫黑除恶、捕诉一体等主题,与国内一流高校合作成功举办首期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示范班,提高了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能力。

  狠抓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制定《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实现检察队伍监察全覆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刀刃向内,在全省率先开展对11个基层院巡察整改“回头看”活动,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市检察院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代表建议办理等情况。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0件27人。向代表委员发放《廊坊检察》6期500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100余人次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廊检精神”,谋划实施了十四项重点工作,以新作为彰显责任担当,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有28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三河市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在2018年省院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全市检察队伍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第四位。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需求,人才短缺问题比较严重,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的矛盾依然突出,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恪守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做优做强做实做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稳步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努力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更加精准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坚定不移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落细落实工作举措。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意识,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更好地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三是完善法律监督新格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规范行使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职权,努力实现精准有力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政治引领,确保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省院部署,稳步开展机构改革和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广泛开展检察业务素能培训,扎实推进“1020”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升干警“五种能力”。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联系,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健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于职守,不负重托,奋发有为,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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