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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

时间:2015-04-16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2014年2月10日在廊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冀运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政治建院、业务立院、科技强院”,积极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推进平安廊坊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着眼于建设京畿平安示范区,打造人民满意的平安廊坊。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雷霆行动”、“打四黑除四恶”专项行动,保持了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167件4261人,提起公诉2894件4128人,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增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86人,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5人。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诉求。实行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远程视频接访,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处置突发事件机制,开通“12309”举报热线,共办理信访案件789件,妥善处理集体访20起,接待稳控上访老户29人,实现了“积案归零、新案随清”目标,连续7年无涉检进京访,涉检赴省访保持全省最低。廊坊检察机关稳妥处理涉检信访的做法被总结为“廊坊模式”,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评价。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0件13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6件93人,渎职侵权案件24件4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82万元。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通过交办、督办、提办、联办等形式,整合侦查资源,打破行政界限,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效有序的侦查机制,提高了发现线索、突破大要案能力。全年办理大案31件,要案5件,查办科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3人,地厅级干部2人。成功侦办了石家庄市裕华区原区委书记张连钢受贿、中国石化海南炼化公司原总会计师蔡春标受贿、贪污等一批大要案。张连钢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蔡春标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化、社会化。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对总投资98亿元的33个改建、续建工程项目,跟踪监督招投标56次,提供现场咨询348次,预防腐败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组织预防单位赴沧州、保定太行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身说法23场2800余人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新录入行贿犯罪信息27件,为招投标单位、企业提供查询2987次。积极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廉政准入制度,促进企业间有序竞争和公平、诚信市场体系的建立。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法律尊严与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在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加强刑事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8件。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严格排除刑事诉讼非法证据,在依法追究犯罪的同时,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46件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49人,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88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案件,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0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在全省率先完成以监管执法信息联网、监控联网和检察专线联通为内容的“两网一线”建设,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意见并监督纠正71件次。做好新旧刑事诉讼法衔接工作,检察机关对640起适用简易程序庭审的案件全部派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请抗诉10件,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活动情况的专项调研,对两级院全面推进诉讼监督工作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四、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把各项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研究制定《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市场主体、净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在维护市场主体正当权益、增强市场主体防控能力、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整合办案力量,调动积极因素,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开展“亮剑护企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深入查办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恶化廊坊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处此类案件15件39人,挖出了蛀虫,努力营造崇商重企的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重点针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药品、食品安全和环境资源、劳动保障领域刑事犯罪进行监督。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调取行政执法台帐830本,投诉举报档案360册,行政执法案卷1410宗,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7件21人,深挖职务犯罪线索5件5人。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促进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升

  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能力和廉政建设,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一是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凝聚工作正能量。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解放思想大讨论、反“四风”和学党章、守纪律正风肃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人品正、肯干事、能干事”内化为全体干警的思想共识和价值追求,努力给想干事的人提供舞台,给能干事的人提供空间,给干成事的人提供机会。对标全省先进市院,凝聚起学优赶先、图强进位意识,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合力。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班子成员之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政治上互相信任不猜疑,思想上互相交流不隔膜,工作上互相支持不拆台,有失误互相谅解不推诿,生活上互相关心不冷漠。坚持五湖四海,营造起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形成讲团结、干事业的工作氛围。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实施的新情况,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组织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14期,组织参加省委政法委政法大讲堂11期、市委政法委政法大讲堂6期。组织市院中层以上干部集体学习11次,安排21名中层正职轮流授课,交流工作,锻炼队伍。年底前通过技能考核、比武竞赛等形式,在全市检察机关选拔了100名业务能手进行表彰。四是抓好纪律作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廊坊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汇编《党规检纪手册》,狠抓两级院各项廉政制度落实。对公车私用行为严肃查处,对部分不适应岗位人员进行调整。落实考勤、请销假制度,采取录像监控、实地查岗等方式加强对上下班和在岗情况督查,整顿和维护机关工作秩序,杜绝“吃空饷”现象。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层层签定《检察干警遵纪守法承诺书》,以严肃的教育、严格的责任和正反面典型引导,强化干警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心理防线。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涌现出一批秉公执法的先进典型,先后有48个集体7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六、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加强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每个基层院都有一项重点工作,都树立一个叫得响的业务品牌,努力建设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基层检察院。着力克服资金、技术、专业素质等方面困难,在推动检察工作信息化进程上加大投入。实现了四级政法网联通,完成了检察专网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成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借助先进的网络系统和技术设备,实现视频接访、网上取证、远程提审、侦讯指挥、同步录音录像和多媒体示证,进一步增强了发现、查处、指控犯罪能力,提高了办案安全系数。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任务,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检察权滥用。制定机关业务部门职权目录,全面整合执法办案各环节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市院和各个基层院都成立案件管理机构,所办案件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总时长1328小时。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健康发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错案和执法过错,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发展,稳步推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检察干警团结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最重要的体会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觉把党和国家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与廊坊市情紧密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廊坊检察工作始终与时代同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行,与四百万人民群众同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廊坊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保稳定、促发展,强监督、惩腐败,严格执法,狠抓办案,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办案执法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宪法法律、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认真实践“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承诺,在执法办案中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最大程度得到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作为工作标准和价值追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同时坚决打破以监督者自居心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理念,老老实实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并通过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加强自身诉讼监督制约,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让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

  回顾2013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差距。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够强,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人才引进难与人才流失问题同时存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争取上级院、市委和政府支持,创造条件,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为己任,打击犯罪、惩治腐败、强化监督,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加快打造河北环京津新增长极战略突破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们将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牢牢把握环渤海加速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依法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的司法保护。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破坏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统筹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开创廊坊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我们将积极推进平安廊坊建设。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我们将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深挖行业系统窝案串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提升预防专业化程度。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建立通讯、财产、身份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平台,以反腐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我们将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分层分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索常态化的检察开放机制,强化检务督察,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保持队伍廉洁。

  ——我们将深化检察改革措施。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为主线,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执法办案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深入探索符合检察规律和廊坊实际的管理模式,加强执法保障和基层院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各位代表,人勤春来早,实干百业兴。年初召开的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为我们勾画了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廊坊发展的宏伟蓝图。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廊坊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为建设法治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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