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民健身的普及,城市广场、居民小区等空地上都设置了体育娱乐健身器材,犹如居民“家门口的健身房”一样。这既丰富了居民文化生活,又方便了居民强身健体。但由于常年风吹日晒,且使用频繁,部分器材出现了带病工作的“亚健康”状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广阳区检察干警深入走访了辖区内公园、体育场、社区、乡村大队等41个地方,对人流量集中地区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使用、管护情况全面排查,发现部分室外健身器材处于腐蚀生锈、零部件缺失、超安全使用年限、未设置健身须知告示牌等“亚健康”问题, 对使用者特别是老人及儿童的安全构成威胁。该院依法立案,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健身环境及人身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职能部门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室外健身设施排查整改行动,对损坏的器材维修或更换,同时,组织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公民爱护健身器材的意识。截至目前,辖区内各公园、广场等处的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已整改22处,更换健身器材140余件,新增健身器材40余件,健身器材“亚健康”状态被有效治理。
看着重新“上岗”的健身器材,村民李大爷高兴地说:“村里大队的健身器材不再吱吱响了,坏的也换了,我们平时也有地方锻炼了,给村里的老人带来了很多乐趣。”规范健身器材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也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城乡形象的重要举措。广阳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群众安全锻炼、快乐健身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