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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时间:2018-10-25  作者:孙建军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9日,全省开展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廊坊市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措施,并及时向市委报告了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10月24日,廊坊市委书记冯韶慧同志对市检察院报告作出批示:同意检察院工作安排,并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这项工作是司法工作服务大局的有力举措。要加强与地方党政的沟通协调。请安次、固安、永清、文安、霸州五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并配合。

  10月24日,廊坊市院组织召开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开展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廊坊市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安次、永清、固安、霸州、文安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负责人及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胜喜检察长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各院、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和上级院关于推进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对环境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全面履行批捕、起诉和公益诉讼职能,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王胜喜检察长强调,要明确工作重点,依法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突出对白洋淀流域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活动开展专项检察监督。要迅速部署落实,按计划调取相关县(市、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卷宗材料、财政处罚票据存根以及公安机关接受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刑事案件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台账。要认真审查,调查组要各司其责,立即组织阅卷,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对调取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进行认真审查,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实施。要强化监督,认真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批次组织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分类实施监督纠正。

  王胜喜检察长要求,要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工作保障。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院、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专项检察监督的主体责任,对照市院《方案》要求,认真研究,逐条落实。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主动汇报、积极协调、加强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自觉地将工作谋划置于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要加强督导指导,市院要加强统一调度,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及时协调处理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快速形成一批战果。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健全举报制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和办案信息,提升公众认知度,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赵凤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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