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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检察院王胜喜检察长列席市中院审判委员会

时间:2018-08-23  作者:金志民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23日下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第8次审判委员会,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喜依照法律规定列席,这是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市检察院主管领导汪文娟及有关案件承办人陪同。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苑三国主持审委会。

  苑三国院长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并完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规定,是中办〔2008〕28号文件规定的改革任务之一。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苑三国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要进一步深化审判委员会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王胜喜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深刻认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辩证统一关系,认真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改革要求,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

  王胜喜检察长强调,法、检两院同为国家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上目标同向,责任共肩。在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只是在法律上、工作中分工不同、职责不同。多年来,廊坊市法、检两院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成功办理了多起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在服务“经济强市、美丽廊坊”建设中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要找准角色定位,依法履职。市、县两级检察院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与法院之间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王胜喜检察长要求,市、县两级检察院要认真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与同级人民法院就列席的范围、列席的程序、讨论发表意见和意见反馈等问题进行沟通,进一步细化、实化,形成操作性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保持与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以及审判业务部门的密切联系,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王胜喜检察长就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一起故意伤害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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