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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利用远程同录平台完成远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时间:2018-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廊坊市院依托检察内网,借助远程提讯系统,完成了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平台建设。2017年底,完成远程同步录音录像测试工作并逐步应用到实际办案中。2018年,远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正式全面启用。

  3月29日,市院公诉部门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时,技术部门首次利用远程同录平台,在市院同录室对整个审讯过程进行了的远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审录分离,为解决检察机关案多人少,录制人员分身乏术的窘境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办案成本。

  远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检察技术人员利用远程同步录音录像控制系统,通过网络方式,在本地控制远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完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制方式。同录人员在市院就可以实现对录像音视频画面的全程监控,而不用再跑到看守所,就可以完成整个的同录工作。

  目前,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实现本院控制室与本市看守所提讯室的远程同录工作。下一步,技术处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远程提讯新的工作机制,实现提讯工作人员足不出院,完成对看守所嫌疑人的远程提讯工作。未来,我院将推动区县院的远程同步录音录像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市院及区县院对全市任意看守所的远程提讯和远程同录工作。“互联网+”时代,让实现“检察网+”远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愿景变得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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