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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检精神”奏响文明创建主旋律

时间:2017-12-08  作者:曾峥 刘巧敏  新闻来源:廊坊日报  【字号: | |

——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综述

  11月18日,中央文明委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我市八家单位榜上有名,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名列其中,在全省检察系统市级检察院中率先迈入“全国文明单位”行列。

  唱响廊坊检察“精神”,弘扬文明创建主“旋律”,是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功的内因。检察精神是司法理念、文化底蕴和人文传统的高度概括,是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厚德尚法、秉正担当、敢为人先、止于至善”作为廊坊检察精神核心,是从法治和改革两个维度,从检察职业的本质属性、社会使命、廊坊特质和目标导向等四个层面总结提炼的、最能体现廊坊检察精神的精髓。

  近年来,市检察院充分发扬检察精神,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办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指导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单位、学校、社区,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法治进校园、“木兰有约”进社区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系列法治宣讲教育活动,扩大了廊坊社会法治教育覆盖面,增强了广大人民的法治观念。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积极响应市文明办、市创城办号召,每周定时开展“星期六文明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将检察系统文明服务空间覆盖到社会不同层面,延伸到基层街道办社区;根据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瞄准检察工作深化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提升服务效能,培树行业文明新风,把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与地方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进行对接,强力助推廊坊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展示了检察干警的优良作风,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此次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是该院在连续四次荣膺“河北省文明单位”殊荣后,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获得的最高褒奖,充分展示了廊坊检察干警在“廊坊检察精神”的引领下长期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是一次“检察精神”与“文明创建”交汇融合的璀璨绽放。

  “厚德尚法”,打击犯罪不枉不纵

  厚德尚法,是法治精神的本质属性。“厚德”源自《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它要求法律执业者应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胸怀和使命感,修炼承载万物之厚德,以德载法,崇德尚法,坚守法治信仰、尊崇法治地位,自觉捍卫法律权威,守法如水,司法如山,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交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一案,该院受理后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于2014年6月23日,以确凿的证据,依法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于2014年9月24日一审开庭审理,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媒体记者、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庭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法制日报》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涉案3558万余元”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纵观整个案件办理过程,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正是因为始终秉持了“既有理有据依法打击犯罪,又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理念,依法办案,最终使刘铁男在铁证面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该案因此被最高检评为“2015年全国十大诉讼监督案件”。

  近年来,市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方面持续取得新成效。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39件58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78亿元。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21件39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8件190人。成功公诉了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原副主席祝作利受贿案,依法查办了陕西省国土厅原厅长王登记、河北省住建厅原党组书记陈学军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共查办本地职务犯罪案件344件485人。依法查办了廊坊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刘洪伟、三河市政府原副市长刘宝来等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

  “秉正担当”,木兰有约如火如荼

  秉正担当,是检察职业的社会使命。“秉正”语出清·石玉昆“闻得包公秉正无私,不畏权势……”包拯是中国古代执法不阿的文化符号,“秉正”是老百姓对司法者的热切期待。“担当”是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的殷切要求。检察官肩负“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无私为正、担当为公,秉正担当是党和人民、是检察职业赋予的社会使命。

  在廊坊,有这样一群人,她们是女检察官、女法官和女律师,她们崇尚法治、业务精通、执法办案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三年来,她们在广大社区、工厂、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三人谈法治的讲座形式,围绕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生活中如何学法、尊法、信法、用法,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培养广大妇女群众的法治观念,并逐步向全社会扩展,力图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氛围,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实现伟大中国梦发挥女性法律工作者的绵薄之力。

  ——这就是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

  2015年,在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和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协调、组织和推动下,“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开始走入我省的广大妇女群众之中。首场宣讲活动在三河市举办,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律协的三位资深女法律工作者开讲。之后宣讲活动在全省各市陆续展开。我市当年共组织了宣讲活动11场,共有1200余位妇女代表参加讲座。2016年,市检察院协调组织宣讲活动,共组织了23场,涉及妇联和工会两个系统组织的妇女群众2000余位参加讲座。2017年以来,市检察院与中级法院联合组织协调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了22场,涉及妇联、工会两个系统的妇女群众2000余位参加讲座。仅今年参加讲座的就有女检察官23人次、女法官19人次、女律师24人次。

  在宣讲活动中,各位女讲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利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分析各种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广大妇女群众讲解了婚姻家庭中妇女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及其保护、家庭理财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灌输法律理念,提高法律意识,解答法律问题,使参加讲座的广大妇女代表受到了法治教育,为工作中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许多妇女代表在讲座后主动向讲师们咨询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她们说:“如果宣讲团早些组织这样的讲座,会使我们工作中少走许多弯路、生活中少了许多麻烦。我们一定要利用这样的机会多学习法律知识,并把法律知识用于生活和工作中去。”安次区妇联每年都邀请宣讲团在该区加讲一场,为该区广大妇女积极创造学法的机会。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受到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欢迎,2016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的评选活动中,“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被评为十大法治人物之一。由于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出色,效果良好,市检察官协会、女法官协会和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受到上级表彰。市检察官协会和陈玉芹律师事务所被省妇联评为2014-2016年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敢为人先”,宣教中心五位一体

  敢为人先,是廊坊检察的精神特质。“敢”是勇气胆量;“先”是先知先觉,“敢为人先”就是有胆有识,敢于尝试,敢于探索,敢于创新;善开风气之先,敢领风气之先,勇立潮头争创一流,是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思想在廊坊检察系统的具体体现。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靠的是家国天下的情怀、能谋善成的智慧和敢领风骚的底气。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创新是检察事业进步的灵魂,是廊坊检察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扩大“法治廊坊”的影响力,推动“法治廊坊”建设,市检察院按照“华北第一,全国一流”标准,从今年年初开始,在安次区龙河工业园区建设占地面积9263平方米、布展面积1.8万平方米的廊坊法治宣教中心,包括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服务非公企业法治宣教中心、廉政文化交流中心、官德家风展示馆等五大板块内容,于11月22日建成。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取得成就,以及我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业绩;官德·家风展示馆展示中国历史上优秀的为官、持家之道,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培养和树立良好家风、官德;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基地展示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成因、特点、规律,教育引导青少年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服务非公企业法治宣教中心展示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非公企业的途径、措施;廉政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展示我国廉政文化和廊坊市历史人文。

  “廊坊市法治宣教中心”将成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高地、法治建设的新地标、文化教育事业的新名片。该项目是目前为止全国最大、规格最高、展览内容最丰富的宣教中心,服务非公经济等内容开创了先河,被市改革办列为2017年便民利企改革举措。

  “止于至善”,文明接待续写荣光

  止于至善,是廊坊检察的目标导向。出自《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止于至善是一种以卓越为核心要义的对至高境界的追求。至善是态度、是标准、是目标、是作风、是追求。做人有操守、做事有规矩;小事有标准,大事有高度。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标准,把工作做实做细做精,把简单的事做到不简单,从平凡处做出不平凡,唯旗是夺、唯冠必争,早日把廊坊检察建设成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市级检察机关。

  市检察院始终把文明接待室争创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按照高检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紧紧围绕信访接待处理、举报、办案、综合信息、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接待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全力推进两级院“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

  狠抓接待场所硬件建设,营造整洁温馨的接待环境。为使接待室硬件上档次、上水平,市院领导高度重视,筹措资金添置设施。及时建立了三级视频接访系统、检务公开显示屏,在接待室和候访室内重新制作了各项规章制度,在候访室内为来访群众购置了针线包及速效救心丸等常用药品,并专门设立法律书刊和党政法规书籍柜。全市统一开通12309电话举报工作平台,同时安装了安检设施、高清监控设备,配备了必要的防护器材。

  规范信访机制流程,提升接待服务质量。先后制定下发了《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实施办法》《廊坊市检察机关涉检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下访、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涉农信访工作的意见》,强化了检察机关全员办访理念,规范了干警执法行为,推进了涉法涉诉和服务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完善检察长定期接待、点名接待、预约接待制度,妥善解决民生诉求。为了实现便民目标,将检察长接待工作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并逐步形成“检察长八小时以外接待制度”,实现了对紧急、重大访告案件“全天候”接待。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受理各类信访6759件,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2867件,均依法办结。创造性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和群众工作,在全市建成176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中心、1438个村街(社区)法律服务站,对初访案件实现了100%基层受理,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以“廊坊模式”进行推广。

  近日,市检察院接待室再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全市检察机关取得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赴省访全省最低和十年无涉检进京访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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