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检察职责办案、违反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警示案例
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谢某某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被严肃追责处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2019年2月,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谢某某,受商人聂某请托,向该市某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处理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争取对赵某某做不起诉处理。
谢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被调离办案岗位,降为普通干警,调离原工作部门。
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良好氛围。
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体系;坚持应录尽录、违纪必查、违法必究,弘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紧盯重点、标本兼治,加强执行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