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张梅芳
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多次被永清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其所在部门被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办理的多个案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她凭借着坚韧的意志和不服输的精神,细致入微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着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成为了公诉席上的一道靓丽的风景。她成功参与办理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交办的重、特大案件。不忘初心,勇做忠诚坚定、善良公正的法律守护人,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真正内涵。
在办案过程,秉承一份严谨细致的精神努力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坚定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她对待每一起案件,无论案件的难易程度大小,均亲自查阅卷宗材料,从诉讼文书到卷宗材料,从抓捕经过到户籍证明信,每一页都仔细严格审查,不漏掉一丝细节,每一起案件她都亲自查严格审查证据,分析论证、充分的说理后,做到内心确信,保证了案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