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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 李颖超
廊坊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
该同志作为案管办负责人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规范化、监督精准化、服务主动化。严把案件进出口关,规范受理标准,明确流转程序,提高案件受理质量和效率。在律师接待中坚持“三不”原则,即“遇事不推诿,待人不冷漠,办事不拖拉”,让每一个办事的律师带着问题而来,载着满意而归,其经验做法相继被《河北日报》和《河北新闻网》报道。
该同志坚持把讲政治、抓党建和强业务融为一体,树牢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思维,围绕党的理论创新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教育培训等各类活动,加强思想淬炼,红心铸检魂。把深化模范党支部创建活动与履行检察职责结合起来,该同志所在的第三党支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该同志作为巾帼志愿讲师,多次参与“木兰有约”宣讲活动,讲解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新施行的《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授课视频相继被推送市妇联、省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