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廊坊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多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市院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对在以下工作中表现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予以表彰:
一、为以下集体分别记集体三等功
市院法警支队
霸州市院办公室
大厂县院办公室
文安县院办公室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
二、为以下个人记个人三等功
(一)“木兰有约”宣教活动(1人)
王西云 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
(二)“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标兵”(1人)
赵晓松 市院法警支队干警
(三)“喜迎十九大 廉政书画行”活动(2人)
吴 健 广阳区院副主任科员
何华保 市院政治部宣传处科员
(四)档案管理工作(4人)
刘 轩 市院办公室主任
司晓东 市院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张原荣 市院办公室科员
高一萍 霸州市院办公室干部
(五)市院信息化建设改造项目(3人)
倪炳华 市院计财处处长
伏 杰 市院技术处负责人
杨 薇 市院技术处科员
(六)市院保密工作(3人)
于继仁 市院办公室科员
崔西海 市院办公室科员
张 剑 市院技术处科员
(七)“大美廊坊·最美政法干警”活动(1人)
孝显龙 大城县院侦查监督科干部
(八)办理孙俭受贿案(1人)
杨字娥 大城县院未检科科长
(九)办理李庆受贿案(1人)
张海通 大城县检委会专职委员
(十)办理王明光单位行贿案(2人)
郑文雅 永清县院公诉科科员
李玉环 永清县院监所科科长
(十一)办理梁国申单位行贿案(2人)
杨向利 大城县院副检察长
王 静 大城县院政治处主任
(十二)办理贾其海受贿系列案(4人)
张士军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侯书伟 安次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常秋莹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助检员
王海波 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十三)王登记受贿系列案(3人)
詹显宗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汪文娟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处长
马 腾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助检员
(十四)梁枫受贿案(1人)
周 宣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
(十五)郑翻身受贿、行贿案(1人)
郑建伟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助检员
(十六)孟晓灵受贿、滥用职权案(1人)
肖春路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
(十七)刘静单位行贿案(2人)
张俊花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民海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十八)董江元行贿案(2人)
马福禄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韩雅娟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副局长
(十九)金吉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人)
王欣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十)办理李敏受贿案(1名)
刘则娟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二十一)办理省追逃案件(1人)
杨 华 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二十二)荣获“全国文明单位”(1人)
曾 峥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科员
(二十三)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1人)
王 哲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二十四)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能手”荣誉称号(1人)
曹军婧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科员
三、以下个人给予嘉奖
(一)“喜迎十九大 廉政书画行”活动(6人)
于凯铭市院计财处副处长
宋 雷 香河县院办公室主任
宋元美 市院案管办干部
王媛媛 广阳区院科员
任永成 文安县院法警大队副队长
温静然 三河市院科员
(二)档案管理工作(9人)
王 倩 三河市院办公室干部
蒙 璐 大厂县院办公室干部
李 锐 香河县院办公室干部
李冀春 广阳区院办公室干部
王亚宁 安次区院办公室主任
周 晶 永清县院办公室干部
徐瑞娟 固安县院办公室干部
靳 涛 文安县院办公室主任
刘立敏 大城县院办公室干部
(三)市院信息化建设改造项目(6人)
张 剑 市院技术处科员
牛希乐 市院技术处科员
马 超 市院技术处科员
于凯铭 市院计财处副处长
冯卫兵 市院计财处主任科员
王刚(小) 市院计财处干警
(四)市院保密工作(4人)
管延学 市院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
袁 静 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处长
刘巧敏 市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于凯铭 市院计财处副处长
(五)“大美廊坊·最美政法干警”活动(9人)
赵美华 文安县院未检科科长
曾 峥 市院政治部宣传处科员
孙 颖 安次区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孙建军 市院办公室科员
常秋莹 市院公诉一处科员
苏海燕 三河市控申科科长
王宗军 市院政治部宣传处科员
李宝光 市院监察处副处长
管延学 市院干部处副处长
(六)办理孙俭受贿案(2人)
刘维全 大城县院法警大队教导员
李瑞旭 大城县院政治处副主任
(七)办理李庆受贿案(3人)
李世昌 大城县院办公室主任
宋 艳 大城县院办公室科员
刘立敏 大城县院技术处干警
(八)办理王明光单位行贿案(2人)
张 燕 永清县院纪检监察室科员
赵旭巍 永清县院监所科科员
(九)办理梁国申单位行贿案(6人)
张海通 大城县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 杰 大城县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杨字娥 大城县院未检科科长
王 涛 大城县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田丽芳 大城县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科员
石木胜 大城县院办公室科员
四、对以下3人予以通报表扬
宁 静 市院政治部宣传处检辅
李晓然 市院办公室检辅
孙思琪 市院技术处检辅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任务,继续深入实施“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