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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助力党建业务双提升

时间:2022-07-22  作者:邢浦青  新闻来源:  【字号: | |

  香河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检察业务工作,创造“党建+”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使支部活起来、党员动起来,以业务工作延伸检察触角,以党建文化覆盖活动足迹,助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刑事检察队伍。

  党建+刑事检察

  香河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和司法理念,本着“应听尽听”的工作原则,推动检务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起诉裁量全虑把关作用,用足用好相对不起诉,准确适用存疑不起诉,确保诉的坚决、不起诉稳妥。

  为延伸检察触角、深化阳光检务、提升法治观念、扩大听证效果,第一党支部的检察官尝试把听证会开到乡镇,并邀请镇村代表到场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案情、详细阐述法律依据,侦查人员就案件办理过程、证据材料、当事人认罪态度等方面发表了意见。犯罪嫌疑人当场诚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感谢检察机关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当事人陈述以及认罪悔罪态度后,进行了意见发表,一致同意对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尤其是镇村代表对把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本次听证会,案发地村党支部书记认识到乡镇法治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村民的法治意识仍需提高。将听证会与乡镇工作相结合,震慑了犯罪嫌疑人、教育了村民、提醒了镇村干部,达到了“办一案、治一片”的效果,“上门公开听证”的模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院的积极主动作为。

  自2021年以来,香河县检察院针对刑事案件共发出检察建议15件,公开听证案件27件164人,其中检察长主持案件4件,共邀请人大代表61人,政协委员38人,人民监督员5人,村委会委员1人。“党建+刑事检察”的模式将组织优势转化为业务优势,将党的链条覆盖业务工作支末,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党组织建设与刑事检察业务双提升。

  党建+未成年检察

  第一党支部的检察官们进入香河县中小学,赠送法治宣传书籍,为学生们讲述法治故事,用幽默风趣的视频阐述检察院的职责,用生动鲜活的案例针对校园欺凌、合理追星、互联网规则为学生们讲述未成年人身边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号召学生们敬畏法律、热爱法律。“法治副校长”是香河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配合、更好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具体做法。

  自2021年以来,香河县检察院未成年检察一般预防8490人,法治进校园10次,开展法治讲座7次,累计参加2980人,特殊预防16次,其中心理辅导8次,亲职教育8次,对因案件陷入困境未成年心理疏导2次,发出检察建议3件。“党建+未成年检察”的模式使未成年检察工作以更加优质的检察履职助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在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坚持督导而不替代,通过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合力推动“六大保护”法律规定落地实施,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立体的综合保护。

  党建+规范建设

  香河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强化规范管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从思想教育、理论培训、实践融入、工作机制等方面,落实任务目标和责任措施,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以党的思想建设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效应作用,凝聚发展内生动力。

  在常态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检委会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第一党支部每月开展支部课堂,由检察干警轮流上台担任主讲人。检察干警们用主动讲、邀请讲、引进讲的方式,以家庭教育中的犯罪预防、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要点、审查逮捕案件规定、新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刑事证据审查运用基本思路等为主题,在香检课堂上交流办案经验,交换评议办案中的所思所悟,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同时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通过法治讲座、下乡接访、发放资料、现场答疑、免费咨询等形式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地进行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基层群众守法意识。香河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精神理念,引领全院青年干警爱岗敬业、奋发努力、创新创效,被共青团廊坊市委评为2020-2021年度廊坊市青年文明号集体。

  此外,第一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建考核评定机制。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定期述职,将政治品德表现作为述职考评的重要指标,做到党建考评与业务工作考评同时布置、同等要求、同步开展;将“八小时之外”作为廉政教育监督重点,做到检查监督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的学习、管理就跟进到哪里,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党建+”模式逐步形成有香河检察特色的基层党支部品牌文化,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激发担当使命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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