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廊坊市委作出表彰决定,表彰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突击队及新长征突击手。其中,永清县检察院团支部荣获“廊坊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永清县检察院团支部将持续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加快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而贡献青春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