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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的护花使者

时间:2019-12-11  作者:王晓霞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廊坊市检察院检察官 卢存各

  卢存各,现任廊坊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25年来,她先后从事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监所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先后荣获全省反渎系统侦查能手、廊坊市奥运安保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立三等功3次,受嘉奖2次。在办理案件中,她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案件无论大小、简单或复杂,都不放过一个细节,准确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尤其是2016年5月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工作以来,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探索并实践未检工作方式、方法及开创特色未检工作,连续三年全市未检工作位列全省先进,未检处被评为2016年-2017年度河北省青少年维权岗命名单位。

  一、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岗位职责

  在20多年的从检经历中,卢存各始终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庄严使命,坚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以诚挚的爱,诠释全心全意为民的情怀,她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2015年,按照领导指示,她积极参加了梁枫受贿一案的查办工作。在工作中,她积极主动,自我加压,自我负重,尤其是在调查取证阶段,几次奔赴陕西西安,参与询问相关证人,去多家银行调取相关犯罪证据工作。面对几乎横跨整个市区的各大银行取证工作,她主动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不仅认真核实查阅每一份证据,尽全力做到不遗漏、不缺项,而且对调取到的证据进行了分类以便查找,大大节省了侦查人员的办案时间,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二、关注社会热点,勇担社会责任

  为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卢存各带领全市未检人除了办理相关案件,还通过推送微信公众号、拍摄未检专题片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与典型案例。针对校园欺凌案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作专门法治教育课件,进校园、入社区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为充分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成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之家长课堂”巡讲活动,向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学生的监护人进行法治警示教育和安全防护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完善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建立动态沟通联系机制,定期深入学校了解校园治安状况和师生法律需求,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并以廊坊市院党组名义向廊坊市委专题呈报《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书记冯韶慧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专题报告转发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督导教育部门落实责任。

  三、突出预防举措,创设特色品牌

  加大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感化、矫治、挽救、预防的工作力度,廊坊法治宣教中心内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2017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已成为我市未成年普法教育的平台,成为检察机关和有关单位进行关爱、保护青少年工作交流的平台。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她连续三年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展板、观看宣传片、赠阅检察工作图书画刊、召开座谈会、专题汇报等方式向与会代表介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职能以及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取得了较好效果。她注重发挥和运用新媒体受众范围广、传播快的优势,积极打造互联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阵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网络媒体平台,将遵纪守法、预防被侵害理念有机融入法治宣传工作中,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护能力。今年8月份,她带领制作的以预防性侵、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两部儿童动漫片,得到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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