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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法修身”丹心一片献爱心

时间:2017-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带着一颗一丝不苟的心,2006年通过河北省组织的社会招录,王颖考入香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一名普通女检察官,王颖从不敢说有多少动人事迹,她只是用自己的默默耕耘,为香河检察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2006年7月至今王颖先后从事公诉、未检工作。带着旺盛求知欲的王颖,对检察工作充满热情,积极主动参与每一项检察工作,大到一个比赛、一个复杂疑难的案件,小到公诉工作中一件琐碎的小事,都能认真对待。在很多人眼里,公诉工作是繁忙而辛苦的,但她却不以为然,干工作心情总是很舒畅,为了心中优秀公诉人的梦想,即使再辛苦,也无怨无悔。在办案中始终做到“细、透、全”。“细”即看卷要深入细致,不能漏看任何材料;“透”即将案件性质以及口供、证言等看透,弄明白;“全”即要求公安机关证据材料要全,另外,相关的法律依据要找全,从而为案件准确起诉打下良好基础。所参与办理的刑事案件无无罪判决、无撤回起诉、无认定事实错误、无改变定性、无超期羁押、无遗罪漏诉,准确率达100%。2009年参与公诉了高检院指定香河检察院办理的副厅级干部段某某、王某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其中被告人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2年参与公诉了高检院指定香河检察院办理的海南实华嘉盛化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从事未检工作中,平时,王颖还通过电话、信件与困难学生保持联系,鼓励他们好好读书,并为临近中考、高考的孩子寄去书包、行李箱等物品,期望他们能考入理想的学校,早日为社会做贡献。

  一个人做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一个检察官认真干一阵并不难,难得是常年坚持。这些年,王颖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和轰轰烈烈的业绩,只有默默无闻的奉献和平平淡淡的生活。付出了汗水,收获了成绩。2008年、2011年她参加了廊坊市检察院举办的公诉人比赛,荣获廊坊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012年被香河县政法委员会评为香河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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