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林,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1997年从部队专业到固安县检察工作,历任起诉科副科长、预防科科长、反贪局副局长等职,现任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一级检察官。
自2013年6月任职反贪局长以来,该同志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自觉把检察事业作为至高无上的人生追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始终保持了一名检察干警应有的职业操守,不忘初心,在反贪战线上砥砺前行。先后主办、参办了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祝作利受贿案、唐山市迁安土地局局长李彦军受贿案、承德市双桥区副区长蒋占会受贿贪污案、石家庄市房管局原局长李义增受贿案、大厂县政协副主席马继东受贿等大要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因工作业绩突出,2015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