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于2014年至2016年6月间任侦监科科长,2016年7月至今任公诉科科长。多年来,多次被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十佳公诉人”、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县级“先进个人”。曾被省院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同时一直奉行“为了一切群众,为了群众的一切“的宗旨开展工作。先后成功出庭公诉了香河县水泥厂贪污案,香河县粮食系统、石油系统贪污案,成功公诉了香河县检察院建院以来大案之最的王玉平贪污案,香河县物资总公司总经理晋松山、副总经理刘联升、纪检组长孙书利受贿案等一系列大要案。特别是2009年成功公诉了高检院指定我院办理的副厅级干部段始黎、王兰知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